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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

春節施放煙火 基隆消防局籲遠離鬧區與河畔 夜間10點後禁放

新聞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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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2026 年 2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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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Min Read
春節施放煙火 基隆消防局籲遠離鬧區與河畔 夜間10點後禁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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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新聞|記者黃李舜/台北報導

春節施放煙火 基隆消防局籲遠離鬧區與河畔 夜間10點後禁放

春節期間家人團聚,許多民眾會施放爆竹煙火為年節增添喜慶氣氛。然而在人潮聚集、建物密集的區域施放煙火,極易引發火災及公共安全風險,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傷害或財產損失。

消防局夜間勸離燃放人員。

春節連假期間,基隆廟口夜市、愛四路夜市一帶南來北往遊客眾多,街道與攤商區域常呈現高度擁擠狀態。尤其貫穿市區人口稠密區的田寮河兩岸,道路狹窄、商店林立,周邊住宅密集,逛街民眾與住戶安全更需特別維護。

施放煙火要注意的事項。

如於上述區域施放爆竹煙火,除可能造成燒燙傷及人群驚慌外,亦有引燃攤棚、店面或住宅之虞,增加火災風險。

消防局勸離河畔施放爆竹煙火民眾。

依規定夜間10點過後到翌日8點時段禁止施放煙火。基隆市消防局提醒民眾,施放爆竹煙火應遠離人口稠密區,並留意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》第15條規定之相關規定,以及基隆市政府公告禁止施放區域(如漁港區域、噪音管制區等)。嚴禁於市區道路、田寮河畔及人潮聚集處違規施放。

爆竹施放規定。

如因民俗節慶或廟會活動確有施放需求,主辦單位應依法提前提出申請,檢附爆竹煙火施放申請書、施放人員名冊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單等相關文件。若施放數量達管制標準,應於施放前至少5日向主管機關申請,經核准後始得辦理。

施放煙火安全注意事項。

此外,施放爆竹煙火可能引發噪音污染,影響公共安寧或妨害他人正常生活。基隆市消防局、環保局及警察局將加強聯合稽查,對於非公告時間內違規施放者,或因施放行為妨害他人安寧者,將可依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》、《噪音管制法》及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依法進行裁處。

消防局長游家懿呼籲,歡慶佳節同時更應重視公共安全,年節施放煙火,以象徵性少量施放為宜,共同為維護環境品質盡一分心力!讓市民與遊客都能在平安無虞的環境中歡度春節。

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春節施放煙火 基隆消防局籲遠離鬧區與河畔 夜間10點後禁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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