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 取得農地違規使用 日後移轉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中心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13 日 Share 3 Min Read SHARE 墨新聞|記者張游舜/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民眾向稅務局申請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取得之農地,在持有土地期間如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,日後再移轉時就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須繳納土地增值稅。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土地稅法規定,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應繼續作農業使用。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,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,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,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,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,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,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,請民眾務必留意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 民眾如有疑義,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:0800-476969洽詢。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取得農地違規使用 日後移轉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 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稅額差4倍 Next Article 兩岸對話契機浮現 臺灣戰略更需審慎思考 最新消息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,係真ㄟ 綜合 2026 年 4 月 13 日 中彰投攜手舉辦「2026身心障礙者就業博覽會」 產經 2026 年 4 月 13 日 斗南新光社區及古坑高林社區性別暴力防治展現佳績 榮獲衛福部 1朵紫絲帶認證 地方 2026 年 4 月 13 日 守住海岸第一線!三條崙事業性海堤防護工程動工 雲林縣府投入986萬元強化沿海安全防線 地方 2026 年 4 月 13 日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土地稅法規定,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應繼續作農業使用。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,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,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,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,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,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,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,請民眾務必留意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