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新聞中心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27 日 Share 2 Min Read SHARE 墨新聞|記者張游舜/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: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,並經辦竣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,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民法第758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,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 民眾如有疑問,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:0800-476969洽詢。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至和美鎮南佃社區服務 Next Article 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 最新消息 揭開傳奇藝術家謝德慶的極限實踐 把人生變成作品 娛樂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台灣原創GL百合微短劇《果實》啟動台灣IP國際化實驗 娛樂 2026 年 4 月 28 日 張清芳為偏鄉長輩築家 號召群星小巨蛋溫暖開唱為埔基 娛樂 2026 年 4 月 28 日 節點碎片化:社群一直在做,為什麼客戶卻沒有留下來?|DTC 商業實踐 EP01 產經 2026 年 4 月 27 日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民法第758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,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