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記者趙益州/綜合報導
為迎接2026年各級公職選舉,司法改革黨中央決策委員會於114年9月27日正式通過《黨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推薦提名辦法》,並於10月26日公布在黨員群組,確立自總統至村里長等各層級候選人提名作業的原則與程序,展現黨內推動民主參政與制度化選舉的決心。
提名辦法依據黨章第24條制定,明訂提名適用對象包括總統、副總統、區域與不分區立委、直轄市長及議員、縣市首長與議員、鄉鎮市長、代表及村里長等。為統籌提名事宜,黨內將設立「選舉提名委員會」,由5至9名委員組成,主席與秘書長為當然成員,其餘由主席提名並經中央決策委員會過半同意後聘任,並可延聘社會公正人士參與,以強化程序公信力。

被推薦提名人須為司法改革黨黨員,符合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及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之資格,並認同本黨理念、形象端正,願執行黨務任務。若有違法或喪失提名資格情形,黨部得逕行撤銷提名。
提名作業由選舉提名委員會依規定日程公告辦理,候選人可自行申請或由地方黨部推薦。若同區參選人數超額,將先協調,協調不成時啟動初選程序;另在無黨員參選之選區,得以徵召方式產生人選。

高雄市黨部主委李政憲表示,依據黨中央公布的提名辦法,市黨部將啟動地方提名作業,預計於11月中旬公布報名方式,以迎接即將到來的縣市長與議員選舉。
司法改革黨強調,為鼓勵優秀黨員參政,經提名者可依決議酌予競選經費補助。黨中央指出,此次提名制度的建立,不僅是為2026選舉提前布局,更象徵黨追求「公開、透明、公平競爭」的核心價值。